关于启动2025年度中新职教见习交流项目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将选派国内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在职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新加坡理工学院见习交流。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太阳成tyc7111cc限1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留学专业主要为:人工智能、计算机工程、机电工程、化学工程、信息通信技术、公共卫生、生物医疗等,详见《新加坡专业院校一览表》。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3所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外方免除课程学费。

注意:因承办高校住宿资源紧张,本年度校方无法确保为全体奖学金获得者提供校内住宿。如遇无法安排的情况,相关奖学金获得者需自行解决校外住宿事宜。

三、人选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英语流利。申请人应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如无可提交同等水平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

四、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校同意,于2025年6月13日0时-23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中新职教见习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2.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除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外,还需准备提交给新方的对外联系材料,此部分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PDF版电子版材料即可。具体如下:

(1)个人简历(内容参考个人简历参考表,不可超过3页)

(2)护照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6)意向院校填报表(英文填写,单独以excel格式提交)

其中,材料(1)个人信息采集表应用英文填写。材料(2)至(5)中,除护照信息页外,其他材料若为中文,请附英文翻译件。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以上部分电子材料模板在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65处下载。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

2.新方将组织面试评审,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并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反馈于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六、派出

被录取留学人员暂定于2025年10月派出,具体以新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七、太阳成tyc7111cc接受材料时间

有意向申报者于2025年6月19日中午12点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上文提及的“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科研外事处1010办公室,电子版发到科研外事处邮箱kewaichu@zztrc.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1130070


科研外事处

2025年6月1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解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