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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旅院现代服务学院】开展《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主题班会

发布时间:2022-05-26     责任编辑:于婕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现代服务学院20级、21级各班学生于2022年5月23日在线上开展《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主题班会。

班会开展过程中,各班团支书利用PPT带领引导同学们真正了解到处于以下场所时要佩戴口罩

(一)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二)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三)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四)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五)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六)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七)其他密闭或者人员密集等场景和情形。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托幼机构和学校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行业规定规范佩戴口罩。

此次《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的决定》主题班会的展开,进一步帮助学生们了解了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当规范佩戴口罩

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

四、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即时提示、劝导;劝导无效的,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五、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本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